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 外地在职人员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3、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开课以后,申请人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4 、外地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学校不负责解决住宿;
5 、申请人所填报的材料及提供审查的各种证件、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 、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注: 本简章所涉及具体内容只限 200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效。逾年,具体标准将以当年公布简章为准。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
百川·学苑中心
联系电话:23045300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网 址:www.yookao.com
上课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社会主义学院2号楼410教室
公司地址:和平区卫津路43号财富大厦B座504室
百川·学苑中心09年同等学力冲刺阶段招生相关链接:
http://www.yookao.com/equaledu/equaleduz/093131648144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