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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MPAcc招生院校仍为25所

编辑:百川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0 15:37:20

  2009年第六届MPAcc招生院校仍为25所

  近日,我中国会计硕士网经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 2008年年度内学位办经研究,决定新增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MTI),艺术硕士(MFA),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口腔医学博士、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工商管理硕士(MBA),但鉴于我国MPAcc项目发展实际,不开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新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工作。也就是说,2009年10月第六届、2010年10月第七届MPAcc招生院校仍为25所(含与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联合招生的三地国家会计学院)。同时,国务院学位办有关人员对中国会计硕士网表示,待2007年新增的4所MPAcc院校(北京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吉林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首届MPAcc学员即将毕业时或毕业后,再行研究是否新增MPAcc培养单位,正常2010年年内举行一次MPAcc等专业硕士学位新增培养单位的申报审批工作(2011年10月招生),并预计我国MPAcc培养单位应由点阵分布的全国性重点财经大学或全科型的综合性大学(2004年首批21所试点院所)渐次扩展到有地域代表性的部分理工类的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及区域性的普通财经类大学(第二批MPAcc试点院校4所、第三批2010年申报审批,具备申报基本条件的部分院校见附件)。

  需要说明的是,2009年10月25所MPAcc院校录取限额,继续将根据各院校师资力量、2008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等情况综合拟定,中国会计硕士网预计在2009年5月第六届招生工作基本结束后适时发布。敬请关注。

  2010年具备申报MPAcc培养单位条件的院校

  附件:天津大学、辽宁大学(1986年获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同)、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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