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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12年MPA复试办法

编辑:百川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6 14:34:31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办法,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MPA教育中心负责MPA学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本办法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综合考核MPA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MPA招生质量。
  2.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于2012年3月8日向我学部下发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3.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总分165分、英语45分、综合110分
  二、复试形式、方法、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1.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综合笔试:
  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1小时;成绩为合格、不合格。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和材料分析题四种。
  综合笔试的内容包括:时事热点、行政管理常识、政治、社会与经济常识。
  2.面试:
  ①面试形式:综合素质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两种。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17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
  ②面试方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个人介绍、专家提问、回答抽签问题;外语水平测试为英语问答,主要考核听说能力。
  ③面试时间:综合素质测试每人10-15分钟;外语水平测试每人5-10分钟。
  ④面试专家组的构成:每个面试小组由4名评委组成,设秘书1人。外语水平测评组由2名评委组成。
  ⑤面试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  对近期重要时事(含今年“两会”内容)的了解程度
  ● 对国家法律与政策的理解程度
  ● 对当前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理解程度
  ● 对政治、经济、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
  ● 本人工作内容、经验、业绩
  ● 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 表达与沟通能力
  ● 举止礼仪与心理素质
  ⑥外语水平测试内容是英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1.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综合笔试成绩合格者计算下列总成绩,不合格者将失去被录取资格。
  2.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加分
  3.加分:
  ●凡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的考生(以本科毕业生工作3年、专科毕业生工作5年为起点),每超过一年加0.75分,每人最多加10分。年限计算以毕业证所示日期为起始时间,截至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以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为第一获奖人者,三等奖每项加3分,二等奖每项加5分,一等奖每项加10分;上述奖项其他证书列名获奖人者,每项分别加1分、2分、3分。
  ●获得其他对社会有巨大正面影响的奖励,并有相关证明的,经天津大学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符合条件的,视情况最多加2分,并进行公示。
  以上加分要求必须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期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复印件,否则不予承认。凡在以上文件中有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被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体检:3月22日(周四)上午7:30--11:00;下午13:00-16:30
              3月23日(周五)上午7:30--11:00;下午13:00-16:30
  体检地点:天津大学校医院
  注: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准考证。请保留好体检证明单,以便在资格审查时交上来。
  但对于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六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2.资格审查:3月30日(周五)上午 8:30-11:30
  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513室
  请考生携带如下材料:
  ●  准考证
  ●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
 [FS:PAGE] ●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 天津大学校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或六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
  ● 凡需加分的考生须提供论文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和《复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综合素质面试:4月3日(周二)8:30-13:00
  面试地点: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A区5层
  注:具体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招生动态”一栏
  4.笔试:4月3日(周二)下午16:00-17:00
  笔试地点:天津大学第26教学楼A区313、315室
  5.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复试通知书。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
  6.凡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费用
  100元(不含体检费,体检费另交)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事务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楼A区103室   邮编:300072
  电话:022-27890519 27891423             传真:022-27891423
  网址:http://mpa.tju.edu.cn    邮箱:mpa@tju.edu.cn
  复试流程小结
  1 体检 3月22日 上午7:30-11:00 下午13:00-16:30
        3月23日 上午7:30-11:00  下午13:00-16:30
     地点:天津大学校医院
  2 资格审查交费 3月30日上午 8:30-11:30  25教学楼A区513室
  3 面试 4月3日    8:30-13:00 25教学楼A区5层
  4 笔试  4月3日  16:00-17:00 26教学楼A区313、315室

本文转自:天津大学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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