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2〕28号
现将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1.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中医师承)、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等专业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 1. 报考条件 公共管理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工作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8:30-11:30 综合 下午14:30-17:00 英语,取消了公共管理单科的考试,融合进综合试卷中。 4. 考务工作 全国联考考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考区具体考务工作,具体事宜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5. 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考区要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与管理,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全国联考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强化责任和监管,落实涉密事项的管理要求,确保试卷、试题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三、招生限额 1. 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天津院校:南开大学招生100人,天津大学招生100人,天津财经大学招生100人,天津师范大学招生75人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五、其它事宜 1. 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 全国联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3.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有关培训项目进行规范和治理,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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