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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10-09-27 14:26:58 点击: |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范围: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也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1哲学、2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3法学、4社会学、5 教育学、 6政治学、7新闻传播学、8中国语言文学、9历史学、10生物学、11电子科学与技术、12信息与通信工程、13控制科学与工程、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临床医学、16工商管理、17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8、公共管理。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二)已通过南开大学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三)已通过南开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3月11日-3月24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登录天津市学位办网址,<http://211.81.22.16/>,填写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0年3月26日-28日(外地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具体要求:
1、报名者本人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www.cdgdc.edu.cn <http://www.cdgdc.edu.cn>下载)一式两份(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各贴近期同底二吋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报专业学院对所填写内容、照片确认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2、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后,考生凭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件分别复印在A4纸上)到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
3、外地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 现场报名:
时间:3月26日-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考生凭加盖报考单位公章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到天津市学位办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办理相应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确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南院(河西区八里台-天津师范大学逸夫二楼多功能厅)。
五、考试时间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下午2:30- 5:30
六、其它事宜
(一)南开大学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具体要求均依照学位办[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附件:
1、“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2号
2、关于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学位中心[2010]01号(可登陆市学位办网站查询http://211.81.22.16)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http://202.113.28.107/news/files/595attach731.doc>(可在www.cdgdc.edu.cn <http://www.cdgdc.edu.cn>下载)
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人教、科教)司(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省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中心”组织实施。有关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的具体安排由“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中、下旬。各省级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3月5日之前传送“中心”。“中心”汇总后于3月9日在“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向社会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在2010年3月底,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三)有权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组织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www.cdgdc.edu.cn/>下载)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学位授予单位须将考生照片与本人进行对照,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考生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信息时使用,由省级主管部门存档。
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具备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资格的考生,才可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中心”下达至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http://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六、其它
(一)“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坚决避免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造成考场纪律松弛、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情况,给以相应处理。
二Ο一Ο年一月四日
相关链接:
备战2011年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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